|
補
助
項
目 |
補
助
標
準 |
申
請
期
限 |
檢
附
文
件 |
說
明 |
|
結婚補助 |
2個月
薪俸額
|
結婚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 |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
1、
結婚雙方同為公教人員,得分別申請。
2、
離婚後再與原配偶結婚者,不得申請。
|
|
生育補助 |
2個月
薪俸額
|
生育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 |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
1、
以配偶或本人分娩者為限。
2、
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以報領1份為限。
3、
未滿5個月流產者,不得申請。
4、
配偶於國外生育,在國內辦妥戶籍登記始可申請。
|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當月起前
6個月平均
保險俸給
60%計算
|
事實發生起5年內 |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
1、
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2、
子女滿3足歲以前。
3、
依法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
4、
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之情形,同一時間以請領一人為限。
5、
夫妻同為被保險人,應在不同時間分別請領同一子女之育嬰留
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6、
留職停薪津貼宣導Q&A.doc
|
|
眷屬喪葬補助 |
生活津貼 |
父母
配偶
|
5個月
薪俸額
|
死亡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 |
除戶戶籍謄本、申請人現戶籍所在地戶籍謄本 |
1、
父母、配偶以未擔任公職者為限。
2、
夫妻或其他親屬同為公教人員者,對同一死亡事實,
以報領1份為限。
3、
子女以未滿20歲、未婚且無職業者為限。
|
|
子女
|
3個月
薪俸額
|
|
公保 |
父母
配偶
|
3個月
薪俸額
|
眷屬死亡之日起5年內。 |
1、父母、配偶以未擔任公職者為限。
2、死者如同時為多位被保險人之眷屬時,請自行協商,
推由一人請領。
3、生父(母)、養父(母)、繼父(母)死亡,得在不
重領原則下,自行切結擇一報領。 |
|
子女 |
2個月
俸額:
滿12歲未
滿25歲。
1個月
薪俸額:
出生登記
並未滿12
歲。 |
|
殘廢給付 |
因
公
或
服
役
|
全殘 |
36個月 |
成殘確定之日起5年內 |
公教人員保險殘廢證明書 |
1、
同一部位之殘廢,同時適用兩種以上殘廢程度者,
依最高標準給付。
2、
不同部位之殘廢,其合併給付月數,以30個月為
限,因公以36個月為限。 |
|
半殘 |
18個月 |
|
部
分
|
8個月 |
|
因
病
或
意
外
傷
害
|
全殘 |
30個月 |
|
半殘 |
15個月 |
|
部
分
|
6個月 |
|
子女教育補助 |
詳如補助
標準表
|
註冊日
起3個月
內
|
繳費收據
|
1、
就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以下小學以上學校肄業
正式生,可按規定申請。
2、
於本校第1次申請時,須繳驗戶口名簿。
3、
子女以未婚且無職業需仰賴申請人扶養者為限。
4、
應以在職期間其子女已完成當學期註冊手續為要件
,其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
5、
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應自行協調由一方申領。
6、
獲有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享有公費、減免學
雜費之優待,或已領取其他
政府提供之獎助,或全免
或減免學雜費者,不得申請。
|
|
健康
檢查 |
機關補助 |
最高補助3,500元 |
健檢後
3個月
內
|
收費單據正本 |
1、
本校編制內40歲以上人員。
2、
以2年檢查1次為限。
3、
得以公假登記,並以1天為限。
|
|
自費 |
|
|
|
1、本校編制內未滿40歲人員。
2、得以每2年一次公假登記一天。
|
|
健康99~全國公教特惠健檢
中央各機關學校簡任第十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主管人員之全身健康檢查 |
1、住福會於99年1月1日起至100年12月31日止開辦。
2、住福會透過公開徵選方式以合理價位遴選出全國
優質醫院量身打造健康檢查項目,請同仁多加利用。
3、中華民國區域醫院協會彙整100年度各醫院辦理健康檢查項目及
收費標準一覽表
4、十職等以上主管人員參考之26所優待醫院及調查表。
|
|
修繕與貸款 |
中央公教貸款 |
93年度以前 |
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碼0.575%計算,機動調整。 |
|
94年度 |
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碼0.365%計算,機動調整。 |
|
貼心相貸 |
95年度 |
由臺灣土地銀行承作。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碼0.275%計算,機動調整。 |
|
96-97年度 |
由合作金庫承作,期限960101至971231。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碼0.365%計算,機動調整。 |
|
98-99年度 |
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承作,期限980101至991231。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碼0.345%計算,機動調整。 |
|
2011-2012年 |
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承作,期限1000101至1010630。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碼0.345%計算,機動調整。 |
|
築巢優利貸
|
95年度 |
由臺灣銀行承作。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碼0.265%計算,機動調整。 |
|
96-98年度 |
由彰化銀行承作,期限961101至981031。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碼0.265%計算,機動調整。 |
|
99-100年度 |
由華南銀行承作,期限981101至1001231。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利
率固定加0.265%機動調整。
|
|
參加退撫基金人指定用途貸款 |
1、與合作金庫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合作辦理。
2、為參加人員於結婚、生育、急難及子女出國留學等急需時,有一取
得借
款之管道。
|
|
急難貸款 |
分為傷病住院貸款、疾病醫護貸款、喪葬貸款、重大災害貸款。 |
|
休假旅遊補助 |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 |
於週一至週五休假期間,以國民旅遊卡前往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始得核發,全年最高以補助新臺幣1萬6,000元為限。 |
|
旅遊平安險 |
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 |
1、適用期間:民國99年1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
2、適用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員工及退休人
員及眷屬。
3、保障內容:含旅遊平安險、旅遊不便險及海外急難救助服務。
4、洽詢電話:0809019888
|
|
闔家安康 |
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 |
1、
投保對象為編制內現職員工及其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
子女。
2、
免健康聲明。
3、
保險內容含骨折未住院、重大燒燙傷、意外住院醫療及意外住院
手術費用給付。
4、
員工本人、配偶、員工及配偶之父母最高投保年齡70歲,可續保
至80歲。
5、 合約期間自98年4月1日起至101年3月31日止。
|
|
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目前辦理之各項福利措施 |
一覽表 |
險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網址:http://www.hwc.gov.tw
險公務福利e化平台網址:http://eserver.hw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