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前言
本校負責基層員警養成教育,於民國七十七年六月十五日,自「臺灣警察學校」升格為「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並奉准設立行政警察科、刑事警察科、交通管理科、消防安全科
與海洋巡防科,藉專業分科教育施為,向警政專業化、專家化的目標邁進。
貳 . 設立經過
為了符合專科學校分科教育的理念,民國七十九年五月,本科經教育部核准設,並依本校組織條例,置主任一人,由教授、副教授或警正以上教官兼任。首於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正式派由陳金水教官兼科主任;隔年七月一日,由陳汝晉教官兼任科主任;八十四年七月一日改由曾英哲教官兼任科主任;一百年五月十八日,改由莊忠進教官兼任。科辦公室位於樹人四樓。
參 . 科務職掌
一 . 教學研究論著審查與獎勵建議事項。
二 . 專業科目任課師資選任建議事項。
三 . 科目學分表與課程編排及設計建議事項。
四 . 教學計畫、教學內容教材及教學方法研究改進事項。
五 . 學生課業及實習輔導事項。
六 . 專業教室規劃及督導管理事項。
七 . 其他有關本科業務事項。
肆 . 課程重點
課程重點為:研習犯罪偵查實務與技能,厚實偵查法學素養,充實現場處理與採證能力。課程科目,除部訂的共同必修與通識課程外,著重刑事程序法、實體法與證據法;犯罪偵查學、犯罪心理學、犯罪學、偵訊學與筆錄製作;刑案現場保全、處理與採證;強制處分之技術與體能。。
伍 . 科務重點
本科現有師資,連同科主任共有教師官科十二人,七位教師中,三位專長為刑事法學,三位專長為歷史,一位專長為婦幼保護;五位教官中,兩位專長為犯罪偵查、現場處理與採證,兩位專長為刑事法,一位專長為警察學。100年8月,配合增聘兩位專任師資。本科發展重點有四,分別是:一.偵查法學(跨科合作);二.刑案現場處理與採證;三.警察史,特別是警察教育史;四.婦幼安全保護(跨科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