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 • 前言
現代人類社會隨著科技文明進步結果,生活型態日趨都市化、工業化、多元化,政府各項行政事務,亦隨之演變為分工精細化,而朝向專業化發展,職司除暴安良之警政事務,自亦無從抵擋此種時代發展潮流 ,警政專業化也成為舉國上下一致認同之共識,基此,負責培養基層員警養成教育之本校,於民國七十七年六月十五日,正式自「臺灣警察學校」改制為「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並奉准設立行政警察科、刑事警察科、交通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及海洋巡防科等五科,藉專業分科教育施為,向警政專業化、專家化的目標邁進。
貳 . 設立經過
刑事警察科係於民國七十九年五月報奉教育部核准設立(原名為犯罪偵察科),於同年開始招收專九期犯罪偵察科新生,有關科目學分等的課程編排設計,統由教務處召集校內相關人員與中央警察大學刑事系、刑事警察局等單位之專家學者共同研訂 ,並延聘一時之選的刑事專業師資任教。科主任部分依本校組織條例第六條第二項: 「 本校各科、班、及分部各置主任一人由教授、副教授或警正以上教官兼任之 」 規定,首於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正式派由陳金水教官兼科主任職務,第二任之科主任為陳汝晉教官,第三任科主任為曾英哲教官;至於科辦公室部分,先則設於經國樓七樓與消防安全科合室辦公,至民國八十六年始搬入樹人樓四樓辦公室迄今。
參 . 科務職掌
根據本校業務分工細則規定,本科之職掌如次:
一 . 教學研究論著審查與獎勵建議事項。
二 . 專業科目任課師資選任建議事項。
三 . 科目學分表與課程編排及設計建議事項。
四 . 教學計畫、教學內容教材及教學方法研究改進事項。
五 . 學生課業及實習輔導事項。
六 . 專業教室規劃及督導管理事項。
七 . 其他有關本科業務事項。
肆 . 課程重點
本校教育計畫規定,本科課程重點為:著重刑事警察偵查學能,充實刑事鑑識技術,提高科技辦案實務能力、培養刑事偵查專業技能,並促進刑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課程設計內容部分,必修科目除部訂必修共同科目與各科共同必修之法律課程外尚有:刑事証據法、犯罪學、犯罪偵查、偵訊學、刑事鑑識與採證、刑事攝影學、指紋學、普通心理學、犯罪心理學等。另外在選修科目則包括:刑事政策、犯罪預防、青少年犯罪、經濟犯罪、法醫學、驗槍學、文書鑑定、刑事化學等。
伍 . 工作概況
本科成立以後,全科教官(師)秉持「落實教育計畫」、「充實師資陣容」、「整編教材內容」、「改進教學方法」等四大提高教育成效原則 ,有效運用科務會議活動凝聚共識,共同規劃相關之具體作法,並逐步落實,諸如已完成刑事專業教室、測謊專業教室之創設,並舉辦小型或大型之警察學術與實務研討會 ,規劃執行至中小學巡迴演講活動,鼓勵同仁修編刑事專業教材等,已獲一定之成效。 |